(麻坡7日讯)少年与未成年女友发生性关系后,因手机对话内容不寻常而遭女方家人揭发及报警处理,少年今早面对强奸指控,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在外。
现年19岁的被告(待职)与受害者住在毗邻的住宅区,两人相恋近2年。案发时,被告带受害者回家,趁着家人外出与受害人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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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人过后查看其手机留言,发现2人的不寻常关系,就带着受害者到医院检查及报警,被告于9月29日被捕。
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21日下午1时45分,在实廊大马花园住家强奸15岁的少女,牴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摇头不认罪,并以要照顾母亲和手术后的姐姐为由,要求法官让他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过后批准被告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不可骚扰受害者和证人,每个月也须到东甲警局报到一次及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此案展期至11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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