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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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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44pm 07/10/2024

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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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约5.5万令吉贿赂 移民局高级官员不认罪

版二头 *已签发* 柔:收5万5150令吉贿赂 移民局高级官员不认罪
被告以外套帽子遮面躲避镜头。(林添喜摄)

(新山7日讯)一名在苏丹依斯干达大厦(柔佛长堤新山关卡)执勤的KP22级高级移民官员面对非法收取10项总额5万5150令吉的,于今早被反贪会带往新山法庭面控。被告对于所有控状皆不认罪。

41岁的被告莫哈末逸迪沙里尔被控于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2月23日之间,通过妻子公司的银行户口前后收取了10笔,数额介于3000至1万令吉的贿赂,作为让印尼籍人士无须遵守1959年移民法令入境我国的酬劳,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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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少20年及罚款收贿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在相同的审讯中,被告也面对10项交替控状(pertuduhan pilihan),即在相同的时间地点接受所有贿赂,但没有给予对方任何回报,而他明知道这些贿赂与他作为官员的职位有直接关系,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

一旦在条文下被定罪,将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被告对于所面对的交替控状也表示不认罪。

反贪污委员会法律与检控部门主任拿督旺沙哈鲁丁建议被告以1万5000至2万令吉的保释金、国际护照上交给法庭以及每个月前往柔佛州反贪会报到作为保释条件。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沙汝拉在替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已婚育有3名孩子,同时被告在调查期间一直给予反贪会合作,因此希望法官允许将保释金降低至1万令吉。

法官最后允许被告以1万令令吉保释金,国际护照上缴1给法庭以及每个月前往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的条件允许被告保释候审,同时裁定案件在11月10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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