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在新加坡一家麵包店擔任經理的馬來西亞男子監守自盜,為賭博挪用近2萬元(新幣,下同;約6萬4669令吉)銷售款項,被揭發後與公司制定分期付款計劃還錢,結果又一次挪用公款去搏殺,最終輸得一敗塗地,無力還債選擇自首認罪。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林金華(32歲,譯音)承認兩項監守自盜的罪名,昨日被判監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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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自2019年12月便到新加坡找工作,隨後受聘於一家烘焙公司,擔任烘焙師。由於表現優異,他被晉升為經理,每月獲得3200元(約1萬零347令吉)的底薪。
被告每月會匯款1000元(約3233令吉)給在馬來西亞的家人。
作為經理,被告負責照看至少5家分店的業務,包括檢查麵包產品的質量、確保分店的衛生條件達標,以及規劃員工的工作日程。
被告也須管理並確保每日打烊後,將這些分店的銷售款項存入銀行。
後來,被告發現其中一家分店的員工不會在當天打烊後,把銷售款項存入銀行,而是把這些現金放在收銀機下面未上鎖的抽屜內。
起初,被告會幫忙員工將這些錢存入銀行,但不久後他就受不住誘惑。
2022年5月13日至26日,被告共7次挪用了該分店1萬9968元7角4分(約6萬4568令吉)的現金以拿去賭博,最終全部輸光。
公司行政處發現該分店沒有將銷售款項存入銀行後,找被告問話。
被告原本矢口否認,後來才承認挪用公款。
事後,他與公司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1000元償還所挪用的款項,直至還清為止。從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被告向公司作出8000元(約2萬5867令吉)的賠償。
2023年1月臨近農曆新年期間,被告想匯更多錢給家人,因此重蹈覆轍,再次挪用同一家分店的銷售款項。
他原本想靠賭博贏了錢,再還給公司,但事與願違,最終還是輸個精光。
2023年1月11日至18日,被告分別5次挪用了該分店的1萬4479元(約4萬6817令吉)現金。
被告自認無力償還欠款,最終於同月31日前往當地警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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