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新加坡一名保安人員被指與送餐員起爭執,之後與對方打架,還對兩名勸架的公眾和送餐員動粗,不過保安人員不認罪,案件今早開審。
《新明日報》報道,事件發生在2022年8月21日晚上6時零5分,地點在新加坡亞歷山大一座購物中心的一家披薩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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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74歲的杉督,案發時是名保安人員,他面對4項包括打架和對他人動粗的控狀。
被告不認罪,案件今早開審。
控方今早傳召送餐員陳志強供證。
陳志強表示,他案發當天騎著電動腳車到披薩店取餐,但是因為食物還沒準備好,於是將腳車停在店外。
他說:“一名女保安要我將腳車停在別處,不過我以為食物很快就能準備好,所以沒有理會,繼續在店裡等餐。”
“我後來看見被告拿著一條腳車鏈過來,我以為被告打算為腳車上鎖,於是衝出披薩店。”
陳志強表示,被告要他將腳車停在別處,於是他將腳車推走,還說了一句粗話。
這時,被告推了他的手臂,他叫被告不要動他,而且為了自衛,往被告方向揮了一拳,拳頭落在被告耳朵後頭的部位。
陳志強指被告這時說要報警,有兩三名送餐員當時也介入,要他們冷靜。
不過,被告站在他的身旁熊抱他,不讓他離開。他則試圖踢被告,但不成功。
被告當時告訴陳志強,說他已報警,陳志強則回說他不會逃跑,會等警察來。(人名譯音)
被告隔天求診 醫生:有擦傷扭傷
一名醫生今早供證時說,被告案發隔天到綜合診療所求診,當時他身上有擦傷和扭傷。
醫生表示,被告到當地女皇鎮綜合診療所求診,他太陽穴和手腕擦傷,背部和手指扭傷。
控方今早播放被告隨身攝像機畫面。
至今午截稿時,案件仍在審理。
送餐員監一週
送餐員陳志強庭上透露,他也因這起事件被控上法庭,被判坐牢1周。他當時面對打架和對他人動粗的控狀。
被告則面對4項包括打架和對他人動粗的控狀。
據控狀顯示,被告除了與陳志強打架,對他動粗和抓著他的手臂外,也被指推另一名送餐員的胸膛,和推一名男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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