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男子凌晨拿菜刀,嚇得母親報警求助,男子持廚房刀指向女警員,最終被女警用電擊槍制服。
《聯合早報》報道,34歲被告房春松(譯音)承認各一項牴觸刑事恐嚇和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的罪名。他於昨日被判坐牢八個月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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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人是被告的73歲母親。
調查揭露,2024年5月27日凌晨約2時零5分,被告的母親在房間聽到兒子呼救,她從房間出來就看到兒子在推家裡的大門,防止大門打開。被告觸碰門邊窗口,說有人在外面,讓母親幫忙按住大門。
然而,母親並沒有發現門外走廊有人。
接著,被告進入廚房取出一把刀。此舉嚇得母親連忙跑回房間關門,撥電報警。
警員抵達後,被告拒絕開門。不久後,被告的母親從房間出來,為警員開門。
女警員與被告交談時,發現被告的精神狀態不對勁。被告聲稱有人用手槍,從廚房朝女警開槍,隨後不再回應女警,並不斷在客廳內來回走。
被告一度走出單位,站在走廊欄杆邊,之後又返回單位。女警跟隨被告進入廚房,發現被告右手拿了菜刀。被告接著把刀指向女警,並步步走向對方。
女警感受到威脅,為確保在場警員的安全,她使用了電擊槍制服被告。
被告隨之被捕。他承認持刀指向警員,但聲稱只是不想警員靠近自己,才會這麼做。至於為何不願警員靠近,他自稱不知道。
另外,被告於2023年12月3日晚上11時左右喝醉酒後,試圖將未付款的水果帶走。
當水果攤助手質問他時,被告咬了一口火龍果,便扔向大樹,隨後走出攤位,坐在托盤上,導致托盤打翻,一些水果掉落在地。他接著在檔口的地板上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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