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過去三年,涉及兒童和年長者的中低級別家暴的新增案例,出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單是去年跟兒童有關的案例超過2780起,受害者多為7至12歲的兒童,趨勢反映了新加坡人對家暴的意識更強更懂得及早舉報。
《新明日報》報道,社會與家庭發展部今早發佈首個家暴趨勢報告,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社區機構,在2021年至2023年處理的新增虐待兒童、配偶、年長者和弱勢成人案件,以及弱勢成人疏於照顧自己的案例,公佈主要的數據和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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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例被劃分為第一級(Tier 1)和第二級(Tier 2)。前者是由社區機構處理的中低風險案例,比如偶爾發生的言語辱罵但並未升級為肢體暴力或嚴重的心理虐待;
第二級則是需要法定干預的高風險案例,由社會與家庭發展部下的兒童和成人保護服務處受理,這包括父母對兒童造成燒傷和骨折等嚴重肢體傷害等,當局必要時會將受害者轉移,以確保他們的安全。
報告顯示,過去三年內,獅城新增虐待兒童的第一級案例逐年增長,從2021年的2377起,增至2022年的2760起,以及去年的2787起,增幅為17%。受害者以男童居多,當中1154起案例涉及7到12歲的小學生;891起為0到6歲的學前孩童,其餘案例則是13到18歲的青少年。
此外,虐待兒童的高風險案例較冠病暴發之前顯著增加。2021年新增2141起第二級兒童虐待案例,比2020年的1313起足足多了63%,反映出疫情期間家庭面臨的壓力和衝突加劇。
虐待配偶案增逾20%
與此同時,虐待年長者和配偶家暴的第一級案例也呈上升趨勢,前者從283起微升至297起,後者則從1632起增至2008起,增幅超過20%。第一級案例普遍增加,表明家暴受害者和公眾的意識增強,更願意及早舉報求助,從而防止案例嚴重性加劇至第二級。
孫雪玲:政府將探討是否單獨就家暴立法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虐童案數據令人關注,最常見的暴力形式是身體虐待。多種因素導致家暴,比如有些人在面對經濟壓力或精神疾病之下,可能導致他們對家人施暴。
她說,接下來政府將探討是否要單獨就防止家暴制定法令。
她指出,家暴也可涉及親密伴侶之間或是對弱勢群體的暴力行為,政府會通過不同渠道更好地監測各類虐待案數量,探討如何更好地保護受害者。
家暴緊急應對小組 本月23日起全島推廣
家暴緊急應對小組9月23日起在全島推廣。
社會與家庭發展部去年4月成立24小時家暴緊急應對小組(DVERT),第一階段在宏茂橋警署管理下的宏茂橋、實龍崗和盛港推出。小組由資深社工組成,當警方處理高風險案件時,小組會被動員,與警員一起到案發現場。
從去年4月到今年7月期間,小組共處理由警方轉介的307起案例。社會與家庭發展部發言人回覆媒體詢問時說,大多數家庭都願意配合制定安全計劃,而大多數受害者也願意被轉介至暴力防治中心接受干預服務。有部分情況是警方將案件轉介給DVERT之前已展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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