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獅城男子和韓國女子剛認識就同居,沒想她覬覦他的財富,利用同居之便,偷走他至少20萬元(新幣,下同;約66萬2874令吉)現款和多個名牌首飾,昨日認罪後被判坐牢6個月兩週。
《8視界新聞網》報道,25歲的被告樸彩垠(譯自Park Chaeeun)面對兩項偷竊控狀,失主是她的30歲新加坡籍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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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她偷走總值約24萬8350元(約82萬3123令吉)的現款、金條和名牌首飾,控方以其中一項罪狀加以提控。
短暫同居後分手
根據案情,被告和前男友去年7月份相識,8月份就發展為同居情侶。被告搬進男友住家和他同居,但兩人的情侶關係只維持到今年1月份。
分手後,被告搬離男友住家,庭上並未揭露兩人為何分手。
案情揭露,男友習慣把財物放在臥室裡的一個保險箱裡。打開保險箱的方式除了指紋和密碼,也有備用鑰匙,而那把鑰匙就放在保險箱旁邊的一個抽屜裡。
被告和他同居後,清楚知道他家中有鉅額財物。
今年1月24日,男友發現保險箱裡的約20萬元(約66萬2874令吉)現款、名牌手鐲和戒指不翼而飛。
他懷疑被告偷竊,為了試探她,他把其他財物移走,只留下2萬8100元現款(約9萬3133令吉)和一點其他財物。
搬離男友住家前順手牽羊
隔天下午4時左右,被告返回男友住家收拾自己的物品搬走,但家裡只有女傭,失主於是吩咐女傭看著她收拾東西。
被告在女傭的陪伴下,到男友位於3樓的臥室裡收拾她的物品。返回一樓後,她吩咐女傭幫她收拾鞋子,自己則返回男友的臥室。
被告單獨回到臥室時,再次打開他的保險箱,偷走裡面的2萬8100元現款和價值9250元(約3萬零657令吉)的金條,之後帶著贓物離開。
1月26日下午,男友的朋友代他報警,揭發被告的偷竊行為。
警方過後從她的住處搜出約7000元(約2萬3200令吉)現款,也凍結了她存有約2萬5000元(約8萬2859令吉)的戶頭。
被告求情時表示同意警方把搜出的現款和銀行凍結的款項還給男友。
至於男友的其他失竊財物,她至今沒有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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