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涉闖紅燈還差點撞到過路行人,新加坡一名60歲男子被指危險駕駛,今日被控上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今日發文告說,一名60歲的男子於7月26日晚上約7時17分,開車沿著新加坡義順1道往義順8道行駛時,疑因沒有遵守行人過道的紅色信號燈,差點撞到一名正在過馬路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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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這名行人及時停下而沒釀成意外,當時一旁也有其他行人正準備過馬路。
當地警方接到通報後展開調查和調閱警方監控器,最終鎖定涉案60歲司機的身份。
根據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第64(1)節危險駕駛條文,初犯者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5000元(新幣,下同;約1萬6571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約3萬3143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犯罪者也可被吊銷各級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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