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為了省下學車的錢,無駕駛執照的32歲女子,要求62歲男友讓她開租來的車練習,結果回家途中遇上臨檢,雙雙被判坐牢。
《新明日報》報道,這對情侶是62歲的許志貴和32歲的洪佳慧,他們各面對5項包括妨礙司法公正、向執法人員提供假資料以及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等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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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貴於8月27日承認其中3項控狀,被判坐牢36天,罰款700元(新幣,下同;約2337令吉)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女友洪佳慧則於本月9日承認3項罪行,被判坐牢36天、罰款800元(約2671令吉),也被令在兩年內不得考取任何駕照。
根據案情,兩名被告是前同事,案發時是情侶關係,同居在文禮通道的某個單位。
案情揭露,2023年1月3日晚上11時許,許志貴開著租來的車子到裕廊西1道第441座組屋接洪佳慧回家。聊天時,洪佳慧說自己沒有信心開車,希望許志貴教她,那她就可以省下一些學車的費用。
雖然洪佳慧沒有駕照,也從未開過車,許志貴卻仍讓她開車,自己則從旁指導。洪佳慧從文禮大道巴士站,通過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將車子開到大士3道,再駛入位於大士3道工業區,最後上多層停車場的頂樓。
接著,兩人又同意由洪佳慧繼續開車回家,從大士3道到惹蘭阿末依布拉欣(Jalan Ahmad Ibrahim),上亞逸拉惹快速公路,途經園景路、湖景路,再進入企業路。
來到企業路時已是4日凌晨1時30分左右,兩人發現前方有警方路障,立即把車子停在一旁。兩人更換座位,由許志貴坐回到駕駛座,再開往路障,之後按照警方指示停下。殊不知,兩人換位的舉動已被兩名警員目睹。(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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