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大柔佛焦点

|
发布: 3:25pm 11/09/2024

夜市

流浪汉

肢体性侵

夜市

流浪汉

肢体性侵

流浪汉认肢体性侵小女生 被判坐牢5年 挨1鞭

*已签发* 柔:流浪汉认肢体性侵小女生,被判坐牢5年及挨1鞭
被告何克春(中)被判刑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1日讯)五旬涉嫌于2个月前在年仅15岁的女生,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最终被判坐牢5年及打鞭1下。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也谕令被告刑期由2024年7月31日被捕日算起,同时在出狱后受警方监视1年。

ADVERTISEMENT

被告何克春(译音,50岁)被控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4时15分,在居銮甘榜巴野夜市集触摸15岁女生的私处,意图性侵她。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何克春在求情时坦诚透露,因受害人长得太美,自己才会一时冲动触摸对方下体。

他请求法庭轻判,并称他从砂拉越流浪到居銮,是为了要找他的“KAKA”。

案情显示,受害人于事发当天与母亲到夜市集购买食物,不料却与被告发生争吵,被告伺机触摸受害人下体,把她吓得哭泣起来,赶忙跑去向母亲申诉遭人性侵的经过。

事后,受害人在母亲陪同下到居銮警局报案,被告于当天被拘捕归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