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新加坡一名41歲男子在當地公園連道上魯莽騎電動腳車,接連兩天都撞傷在公園裡運動的路人,包括一名遛狗的七旬老翁,他今日在當地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監24天。
《8視界新聞網》報道,41歲的白志良(譯自Peh Zhi Liang)面對兩項魯莽行為致傷他人的罪狀,他今日認罪後被判刑。
ADVERTISEMENT
撞傷七旬遛狗老翁
案情顯示,去年11月8日晚上10時許,71歲的傷者蔡陽順(譯自Chua Yang Soon)在翻沙公園連道遛狗時,遭被告騎電動腳車撞倒,受傷入院。
當時,被告騎著電動腳車,以每小時20公里的時速下斜坡,最終因閃避不及,從背後將傷者撞倒在地上。
傷者過後被救護車送進當地醫院接受治療,他的頭部輕微受創,臉部、肩膀挫傷、臉部和膝蓋也擦傷,留院觀察1天,隔天才獲准出院;他過後於11月12日報警。
不過,他出院後又因牙齒疼痛,經醫院轉介於11月17日到口腔醫學中心求醫,經檢查,他的一顆牙齒被撞壞。
隔天撞傷女晨運者
隔天一早7時零5分,一個25歲的女子到翻沙公園連道晨運時遭被告撞倒。
當時,被告的電動腳車因前一晚的碰撞事故而損壞,剎車器也失靈,他只能用腳踩踏,時速是約5到8公里。
不過,在女子身後的被告,當騎到非常靠近她時,才猛然想起使用剎車器避開碰撞,但由於剎車器已失靈,被告最終一頭撞上她,把她撞倒在地。
掙扎起身後,被告只顧撿起自己散落一地的隨身物品,女傷者則自行電召一輛電召車送她到醫院求醫。
她的手肘嚴重擦傷,額頭和膝蓋也擦傷淤青,入院敷藥後獲准出院,並給了她3天病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