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一名41岁男子在当地公园连道上鲁莽骑电动脚车,接连两天都撞伤在公园里运动的路人,包括一名遛狗的七旬老翁,他今日在当地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监24天。
《8视界新闻网》报道,41岁的白志良(译自Peh Zhi Liang)面对两项鲁莽行为致伤他人的罪状,他今日认罪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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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七旬遛狗老翁
案情显示,去年11月8日晚上10时许,71岁的伤者蔡阳顺(译自Chua Yang Soon)在翻沙公园连道遛狗时,遭被告骑电动脚车撞倒,受伤入院。
当时,被告骑着电动脚车,以每小时20公里的时速下斜坡,最终因闪避不及,从背后将伤者撞倒在地上。
伤者过后被救护车送进当地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头部轻微受创,脸部、肩膀挫伤、脸部和膝盖也擦伤,留院观察1天,隔天才获准出院;他过后于11月12日报警。
不过,他出院后又因牙齿疼痛,经医院转介于11月17日到口腔医学中心求医,经检查,他的一颗牙齿被撞坏。
隔天撞伤女晨运者
隔天一早7时零5分,一个25岁的女子到翻沙公园连道晨运时遭被告撞倒。
当时,被告的电动脚车因前一晚的碰撞事故而损坏,刹车器也失灵,他只能用脚踩踏,时速是约5到8公里。
不过,在女子身后的被告,当骑到非常靠近她时,才猛然想起使用刹车器避开碰撞,但由于刹车器已失灵,被告最终一头撞上她,把她撞倒在地。
挣扎起身后,被告只顾捡起自己散落一地的随身物品,女伤者则自行电召一辆电召车送她到医院求医。
她的手肘严重擦伤,额头和膝盖也擦伤淤青,入院敷药后获准出院,并给了她3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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