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印尼女佣生贪念,偷新加坡女雇主的钱,以及价值2500元(新币,下同;约8318令吉)的金项链、金坠子,藏厕所打算回国时一并带走,但未得逞就被揭发,被判坐牢4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来自印尼的被告巫米妮(39岁)面对3项偷窃罪,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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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被告自2020年1月就到女雇主家工作,除了负责家务,也照顾女雇主的两个孩子,月薪715元(约2379令吉)。
2022年9月4日左右,被告心生贪念,从主卧室一个抽屉内的红包抽走现金汇回乡。
调查揭露,她在2022年9月4日到12月15日,共偷走1800元(约5989令吉)。除了把钱汇回乡,她也把部分现金用来买吃的和穿的。
食髓知味,被告2023年1月到12月再偷走4648元(约1万5465令吉)。为了不被发现,她每次只偷200元(约665令吉)至400元(约1330令吉)不等,再带着现金去汇款。
今年3月14日,被告的女雇主发现抽屉里存放现金的两个红包不翼而飞,质问被告时她不承认。
雇主趁被告休息日外出时检查她的个人物件,找到两张汇款单,共汇了654元(约2176令吉)。
女雇主随之联系汇款公司查看汇款账目,赫然发现被告自2022年起就将大笔钱汇回乡给姐妹和丈夫。
单单在2023年,被告就17次汇款回乡,总数为4648元。
因为仍需要被告为她工作,女雇主没有立即揭穿被告,被告也持续偷窃。
除了没有上锁的抽屉外,被告还打开女雇主的保险箱,除了偷钱外,还偷走一条价值2500元的金项链和金坠子,再把它们都藏在厕所内,有意回国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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