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訊)擁有2名妻子的五旬廠工,涉嫌於5天前到情婦家串門過夜,卻伺機肢體性侵情婦的女兒,他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請求法庭開庭審訊。
由於控方沒有沒有獻議讓被告保外,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拒絕讓被告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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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基立(50歲)被控於今年8月31日凌晨3時1分,在永平巴力亞尼的一間住家,觸摸17歲少女的胸部,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項(肢體性侵)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4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案情顯示,受害人的母親與丈夫離異後,就帶著3個孩子住在上述屋子,擁有2名妻子及6名兒女的被告則經常到受害人的家串門過夜。
事發時,被告趁著受害人的母親熟睡時,到受害人的房間去,伸出魔爪觸摸受害人的胸部,使受害人感到非常害怕。
隔天,受害人把遭遇告訴母親,但後者不疑有他,受害人只好把事發經過告訴親生父親,並在父親陪同下到警局報案,被告於當天被逮捕。
在被告否認有罪後,地庭法官莎雅妮諭令此案展期至10月9日過堂,以便控方移交審案文件給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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