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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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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4pm 04/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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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平時幫忙照顧 出事前2小時交父母

(已簽發)柔:獅城二三事:長輩平時幫忙照顧 出事前2小時交父母
男被告梁佳明。(新明日報圖)
(已簽發)柔:獅城二三事:長輩平時幫忙照顧 出事前2小時交父母
家屬今早到殮屍房領屍。(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4日訊)8個月大男嬰,年輕父母觸法上庭。長期照顧死者的長輩接噩耗後心痛落淚,直呼“全家人都很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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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涉案的被告是死者母親顏姿萱(21歲)和父親梁佳明(25歲),兩人昨午各被控一項刑事法典第304C節條文的罪名,即允許和導致在同一屋簷下的14歲以下孩童死亡。死者是8個月大的梁宇信(Trevor Neo Yu Hin)。

根據控狀,顏姿萱涉嫌於2024年9月1日,在後港21街第210座組屋的一個單位內,對男嬰梁宇信造成嚴重傷害,導致對方死亡。梁佳明則被指在事發時,知道顏姿萱對男嬰造成傷害,卻沒有采取措施保護男嬰。

(已簽發)柔:獅城二三事:長輩平時幫忙照顧 出事前2小時交父母
小死者的衣物與用品。(新明日報圖)

控狀和庭上並未進一步說明顏姿萱對男嬰做了什麼。

記者昨晚走訪事發地點得知,兩名被告及死者與男被告的兩名叔叔同住,另一名姑姑和叔叔也住在同層另一單位。

男被告的小叔梁先生(48歲)說,死者生前主要由他照顧。事發當晚9時許,他把死者放回被告兩人房間的嬰兒床。“我還哄他說,好好睡覺,明早陪他玩。”

母背男嬰出門去醫院

把嬰兒送入父母臥室不久,就見女被告用嬰兒揹帶揹著男嬰出門,然後接噩耗。

梁先生憶述,他當晚9時許把死者送回父母房間,約11時30分左右聽到關門聲,他從自己臥室出來查看,見女被告用揹帶揹著死者站在門口,男被告則說要帶嬰兒去醫院。

“當時沒看到寶寶的臉,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怎料凌晨2時許就接到消息說寶寶走了……”

長輩心痛落淚 “我們都很疼他”

梁先生哽咽指,過後看到男嬰父母帶他出門,說去醫院,再之後就傳來男嬰去世的消息。

他到警局錄口供時,兩名被告也在場,他氣得不願直視兩人。

“我怕太生氣而在那裡失控,才在短短兩小時,寶寶竟然出事。”

男被告的姑姑梁女士(63歲)受訪時也悲傷落淚,她說:“我們都很難接受,寶寶還這麼小,也是我們家裡最小的成員,全家人都很疼他。”(部分人名音譯)

2人未婚先孕

新加坡婚姻註冊局的記錄顯示,兩名被告於2023年8月2日登記結婚。

男被告的小叔梁先生指出,男被告中學時期和家人相處不來,就搬來和他一起住。女被告則是在兩人交往期間就搬過來,並同居約一年。

他透露,兩人註冊結婚前,女方已經懷孕,註冊時請親朋戚友吃自助餐。

“寶寶出生後,女方回孃家坐月子住了大約2個月後,他們就搬回來了。過後早上把寶寶送去給保姆照顧。從那時開始,我也幫忙照顧寶寶。”

警兩度上門調查 封鎖事發臥室

梁先生說,接到噩耗後不久,警察就在凌晨2時許上門調查,過後也帶著兩名被告回來,在兩人的房裡拍照蒐證,警方也向他問話。

他說,到了早上10時許,警員再次上門蒐證,也帶走了一些物品,隨後把男女被告的臥室門封鎖起來。

據記者觀察,門上貼了至少4張印有警方標誌的封條。梁先生為了提醒家人不要開門,也在門把上掛字條,寫著“不要開這門,警察已封印起來了”。

他說,警方交代不能開門,過後或再回來蒐證。

未能慶男嬰一歲生日 家人拎玩具到殮屍房

不能為他慶祝一歲生日,家人今早準備玩具等到殮屍房。

死者的長輩家屬一行約7人今早到新加坡中央醫院殮屍房領屍。據觀察,男被告的母親手裡還拿著兩大袋物品。

男被告的小叔梁先生說,家人也準備了死者最喜歡的衣服、玩具和奶粉。

“本來年底準備為他慶祝1歲生日的,現在辦不成了。寶寶太小了,不會辦喪禮,遺體送去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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