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訊)60歲和54歲“老鴇” 涉嫌為外勞提供性服務,今日在推事庭被控賣淫罪,每人各被判罰款1500令吉了事。
被告周寶梅(60歲)與周金春(54歲)(人名譯音)在通譯員唸完控狀後,皆向承審推事蘇札娜表示認罪,並請求法庭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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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2名“老鴇”在友人協助繳付罰款後,離開法庭。
依據控狀,指2名被告於本月22日下午5時15分,在峇吉里商業中心店屋二樓的第三及第四房間裡與嫖客進行性交易,牴觸刑事法典372B條文(招募賣淫)。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依據案情,警方在本月22日突擊峇吉里商業中心店屋二樓的第三和第四房間,扣留了2名與孟加拉籍嫖客進行性交易本地女子。
警方分別在房間內發現一個未用過的避孕套、一包紙巾、一瓶潤滑劑、一卷廁紙、兩塊寫有50令吉字樣的木塊。
警方調查顯示,當時2名被告正在房間裡為孟加拉籍嫖客提供性服務,每次接客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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