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柔佛州警方连续3天展开酒驾特别执法行动,扣留了41名涉嫌酒驾的男女,并针对各种违规行为开出625张罚单。
柔州总警长古玛今日发文告表示,柔州警察总部交通调查与执法组于本月23日至25日,在全柔各区展开针对酒驾的执法行动,在3天内共检查了1824名道路使用者与1585辆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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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在行动中,有41名年龄介于25至68岁的男女,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下,因为涉嫌酒驾被警方逮捕,他们分别是40名男子及1名女子。
“警方也当场开出了625张罚单,并在行动中援引刑事法典第186(妨碍警员执行公务)条文扣留了1名男子。”
古玛表示,修正后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于2020年10月20日正式实施,目的是为了给酒驾者适当的教训和惩罚。
“条文修正后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1万令吉至3万令吉和吊销驾驶执照最少2年。”
他说,酒精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影响道路使用者,并酿成意外及死亡。他呼吁民众不要沉迷于一时之乐,而忽略了自己与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强调,交警将持续展开酒驾执法行动,全力取缔和阻遏酒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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