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一名青年因犯下严重性罪案被判接受改造训练,他在得到有条件释放和受监督期间,为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而剪断身上的电子追踪器,然后与友人轮奸一名13岁少女。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法扎也在潜逃期间让罪犯使用他的银行户头接收赃款。目前24岁的他于今日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9年又8个月。
ADVERTISEMENT
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下判时指出,考虑到被告属于轻微智障,即使这不影响他对自己行为的认知与自制能力,决定被告不必被打鞭。
被告法扎一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强奸14岁以下少女、洗钱和恶作剧等罪状。
他于2022年3月至7月间犯下这一连串罪行,与他合谋轮奸少女的同党早前已被治罪。
根据案情,原本在青年改造所服刑的法扎,在2021年9月得到有条件释放,须在佩戴电子追踪器的情况下接受监督长达一年。他早前因为犯下强奸罪而被判入改造所。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