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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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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25pm 23/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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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断电子追踪器 在逃期间轮奸少女 青年判监9年8个月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剪断电子追踪器 在逃期间轮奸少女 青年判监九年八个月
被告法扎一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强奸14岁以下少女、洗黑钱和恶作剧等罪状。(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23日讯)一名因犯下严重性罪案被判接受改造训练,他在得到有条件释放和受监督期间,为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而剪断身上的,然后与友人轮奸一名13岁少女。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法扎也在潜逃期间让罪犯使用他的银行户头接收赃款。目前24岁的他于今日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9年又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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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下判时指出,考虑到被告属于轻微智障,即使这不影响他对自己行为的认知与自制能力,决定被告不必被打鞭。

被告法扎一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14岁以下少女、洗钱和恶作剧等罪状。

他于2022年3月至7月间犯下这一连串罪行,与他合谋轮奸少女的同党早前已被治罪。

根据案情,原本在青年改造所服刑的法扎,在2021年9月得到有条件释放,须在佩戴电子追踪器的情况下接受监督长达一年。他早前因为犯下强奸罪而被判入改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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