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訊)家教協會主席涉嫌在泳池侵犯同校的15歲女學生,今早在麻坡地庭被控肢體性侵罪,惟他否認有罪及要求審訊。
被告是45歲的再諾祖瑪安,他在峇株巴轄縣一所學校擔任家協主席,同時活躍於當地的政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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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於今年7月25日傍晚約6時,在峇株巴轄縣四加亭的一個泳池,觸摸15歲女生的胸部及臀部,觸犯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4條文下被罰;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
據瞭解,育有4名孩子的被告與受害者的16歲男友相識。案發當天,他隨著兩人一起到泳池游泳,卻趁機以下體觸碰受害者的身體及觸摸其胸部。
受害者原想息事寧人,沒想到事後卻有人散佈她在泳池的不雅照片,她在震驚之下決定報警處理;受害者的男友今早也在峇株巴轄法庭面對強姦指控。
案件主控官丹尼爾副檢察司表示,被告是受害者就讀學校的家協主席,因此要求法庭將保釋金定在3萬令吉,同時禁止被告接觸受害者;被告的代表律師是菲達艾莎。
麻坡地庭法官莎雅妮過後允許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保釋期間需每月到警局報到一次,並禁止騷擾受害者。此案展延遲9月2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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