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轄22日訊)一名16歲少年涉嫌強姦一名15歲少女,今日被警方帶往峇株巴轄推事庭面控後,獲准以1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根據控狀,被告在今年6月底某一天約晚上9時,在峇株巴轄縣龍引麗雅苑2一戶單位強姦一名未成年女性,因此觸犯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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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推事庭沒有記錄被告是否認罪。
由於需等待被告的道德評估報告(Laporan Akhlak)、案情報告及庭令報告,案件展延至10月9日過堂,推事諾拉西達允准被告以1000令吉及一名保釋人保外候審。
案件主控官為法拉瓦希達副檢察司,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
根據早前報道,峇株巴轄一所學校的中三學生因在今年6月份涉嫌與未成年女友發生性關係而遭警方逮捕,這名少女也遭到一名46歲相熟男子性侵。
這名少女申訴,她與男友及上述男子到峇株巴轄一個泳池,在洗澡時遭到男子性侵,她的男友和男子於本月15日在不同地點落網,並被延扣至22日以助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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