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2日讯)一名16岁少年涉嫌强奸一名15岁少女,今日被警方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后,获准以1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在今年6月底某一天约晚上9时,在峇株巴辖县龙引丽雅苑2一户单位强奸一名未成年女性,因此触犯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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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由于需等待被告的道德评估报告(Laporan Akhlak)、案情报告及庭令报告,案件展延至10月9日过堂,推事诺拉西达允准被告以1000令吉及一名保释人保外候审。
案件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根据早前报道,峇株巴辖一所学校的中三学生因在今年6月份涉嫌与未成年女友发生性关系而遭警方逮捕,这名少女也遭到一名46岁相熟男子性侵。
这名少女申诉,她与男友及上述男子到峇株巴辖一个泳池,在洗澡时遭到男子性侵,她的男友和男子于本月15日在不同地点落网,并被延扣至22日以助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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