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訊)柔佛州警方日前破獲千萬令吉毒品案,其中4名落網男嫌犯今日被提控上庭,所面對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4名被告皆為本地人,分別為3名華裔和1名印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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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被告是朱欽亞(36歲)、第二被告是羅少傑(26歲)、第三被告是吉溫(39歲)以及第四被告是裴偉豪(31歲)。(名字皆譯音)
4人在今早近9時,由新山南區警方帶往新山推事庭面控。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今年8月12日零時30分,在位於新山阿都拉達錫路的一個公寓單位內,被發現販售重量達5萬9581克的搖頭丸(MDMA)結晶塊,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販毒)條文,並可在此法令第39B(2)條文下受罰,同時也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在上述條文下被定罪者,最高刑罰是死刑,若被告逃過死刑,將面對終身監禁及不少於15下鞭笞的懲戒。
基於案件的化驗報告尚未出爐,推事莎麗妮將案件定在11月20日過堂。
案件的主控官為諾阿美拉,4名被告仍未聘請律師。
新聞背景: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於本月1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警方破獲販毒集團的成果。
警方於12日展開特別逮捕行動,在新山及至達城突擊3個不同地點,搗毀販毒集團分裝毒品的運作基地。
在有關行動中,警方一共逮捕了5男2女,今日遭提控的男嫌犯,相信是在一間公寓式民宿落網的4人。
古瑪揭露,販毒集團以每個月逾6000令吉租用民宿進行不法活動,預計從今年5月開始運作至今。
針對本案,警方還在追緝相信是集團首腦的36歲本地男子羅壽尚(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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