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一名来自居銮的电子厂技工涉嫌于2年前在住家强奸未成年继女,今日面控乱伦罪时否认有罪,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在批准被告保外时,也指示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以及每月须向居銮警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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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被告(31岁)被指控于2022年4月至5月的某一天,下午3时左右,在居銮龙镇花园的住家强奸当年只有12岁的继女。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少8年,最多30年监禁及最少打鞭10下。
被告聆听了通译员念完控状后否认有罪,并通过代表律师努鲁丽雅请求法官,让他以最低的保释金保外,以便照顾年迈的父亲及2名7至9岁的孩子。
早前,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控方不建议让被告保外是因为被告涉及严重的罪行,而且被告与受害人是亲属关系,两人居住的距离只有10公里。
最终法官莎雅妮裁决被告可以1万令吉保外,并把案件展期至9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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