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19岁的巫裔男子涉嫌于一年前在峇株巴辖亚依淡的住家强奸未成年的同母异父妹妹,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送往甲州亨利葛尼感化院改造至21岁。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援引2001年儿童法第76项条文作出上述判决,她也谕令被告在出院后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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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峇株巴辖亚依淡的被告于去年5月29日,被押上麻坡第二地庭面控一项乱伦的罪名,经过9次过堂,被告最终选择认罪。
依据控状,指他于2023年5月18日凌晨1时,在峇株巴辖亚依淡的住家强奸当年只有13岁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罪成可被判最少8年,最多30年监禁及最少打鞭10下。
此案由副检察司丹尼尔主控,被告则由律师沙菲宜出庭辩护;峇株巴辖福利局官员法依札也在庭上提呈被告的社交报告。
依据案情,年仅14岁的受害人是被告同母异父的妹妹,于案发后被安顿在林茂少女收容中心。
受害人在此前曾经遭到被告性侵,但是没有报案。事发时,被告把受害人带到住家的房间里,伸出魔爪,再次奸污受害人。
受害人遭到强暴后,在家人陪同下于2023年5月23日向警方报案,被告于当天被捕。
在另一起分开的案件中,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也宣判一名认罪的19岁餐厅助手,送去甲州亨利葛尼感化院改造至21岁。
此外,法官也谕令被告在出院后必须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现年19岁的被告被控于2023年3月至4月间在峇株巴辖永平路一家旅店,强奸刚结识的未成年女友,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罪成可被判最多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被奸成孕,但因早产,男婴在出世3天后夭折。受害人于今年1月3日向警方报案后,被告被拘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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