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帶著和前夫生的女兒到新加坡求學,當陪讀媽媽的中國籍婦女租住當地單身男子的房間後和他“結婚”成為名義上的夫妻,男子卻在病逝前立遺囑把遺產留給繼妹,陪讀媽媽入稟法院要爭奪組屋,但法官說男子清楚表明和她是“假結婚”,判她敗訴。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新加坡家事法庭發佈的判詞,案件中的起訴人是男子的中國籍遺孀,答辯人則是他的遺囑執行人,也是他的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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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2015年9月2日病故,遺孀發現遺囑一事後入稟法院爭產,她指男子病逝前意識不清,無法理解遺囑內容,也說有人冒簽了遺囑或受人影響而簽下遺囑,要求法官判遺囑無效,她應是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陪讀媽媽租住男子住家
判詞顯示,婦女在2011年帶著女兒到新加坡求學,租住獨居男子位於黃埔的3房式住家的一個房間。男子當時已退休,靠出租房間維持生活。
2013年10月16日,男子和婦女在家裡註冊結婚,宣誓儀式也只有婦女的一對朋友出席當“證婚人”,男子並未通知任何親戚朋友。
兩人之後雖然同住,但沒有同房。
2015年7月,男子因呼吸困難而被送進醫院接受治療,之後的兩個月裡,他的情況持續惡化,最終在2015年9月2日病逝,終年69歲。
醫藥報告顯示他生前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病逝前也患有心臟疾病。
告知好友和陪讀媽媽假結婚
男子住院期間,私下找來一名認識四十多年的老友,告知自己和陪讀媽媽是假結婚,兩人從未圓房,他只是為了幫她繼續留在新加坡,陪伴她在這裡唸書的孩子。
男子的好友在保險業工作多年,清楚知道如何立遺囑。
他透露,男子除了向他說明和陪讀媽媽是假結婚外,也指明要把房子留給較不富裕的繼妹,想幫襯她。
朋友隨後找來男子的侄兒和證人,向男子解釋遺囑內容,他同意後就在遺囑上簽名。
領完存款和公積金後爭奪組屋
陪讀媽媽對男子立遺囑一事毫不知情。
男子病逝後,她從他的銀行戶頭裡取出3000多元(新幣,下同;逾1萬令吉)的剩餘存款,跟著也以妻子的名,從他的公積金戶頭裡領出了3萬9989元(約13萬3332令吉)的公積金存款。
2016年2月份,男子的侄兒上門對陪讀媽媽表明,男子已把房子留給他的繼妹,要求她搬走。
陪讀媽媽質疑遺囑的有效性,後來找律師入稟法院要求推翻遺囑。
法官審理了後認為男子自願立下遺囑,而且男子也清楚轉述自己和陪讀媽媽是假結婚,不想把房子留給她,而是想留給一生清苦的繼妹,判陪讀媽媽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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