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涉嫌於深夜10時左右,強行將一名女子帶上車,39歲男子被控綁架擄人罪。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控狀,涉案的男子蔡成宇(譯音,Chua Cheng Yu)被指於今年3月1日晚上10時零2分,在丹戎巴葛安順路的凱聯大廈(International Plaza)強行把一名女子帶上車,觸犯了綁架擄人的刑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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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並未揭露他們之間的關係,以及他為何要擄走女子,也沒說明他帶女子上車後,是否把車開走。
被告同時被指擅闖女子住家和對女子使用暴力
除了綁架擄人罪外,被告也涉嫌於去年擅闖女子的住家以及對她使用刑事暴力。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於去年4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女子的住家單位裡對她使用刑事暴力,推搡她數次,導致她撞到牆壁後跌在地上,造成身體多個部位蒙受輕傷和挫傷。
同一天,被告也故意駭入女子的Telegram賬號,未經過她的同意換掉她賬號的手機號碼,觸犯濫用電腦法令。
另外,被告也涉嫌於去年9月10日傍晚6時18分,擅闖進入同一個女子的住家,撞擊她的大門以及在大門前大喊大叫。
最後,被告還涉嫌於2022年1月4日,在武吉知馬路一帶對一名男子爆粗口,觸犯防止騷擾法令。
被告的案件今天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過堂後,案件將於9月10日進行審前會議。
綁架擄人的罪名一旦成立,他面對的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罰款、打鞭或任意組合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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