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智障女輕信小學同學一家,離家投靠他們,卻遭這家人當奴隸般使喚。她除了被倒熱油,拴在廁所,被禁錮外,這家人還逼她吃有尿液的粿條,將她虐待至遍體鱗傷,傷口潰爛流膿,送院時奄奄一息。
獅城警方調查員受訪時揭露,醫生曾說她熬不過一個星期,最後當時27歲的受害者卻奇蹟般生還,揭發施暴者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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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視界新聞網》報道,這起事件發生於2016年中到2018年之間,前後約有一年半之久。案情顯示,受害者和被告的小兒子是同學,偶爾會暫住在他們家,原本和他們一家關係良好。
單純的受害者認為他們一家人都十分友善,不僅相信他們,還把他們視為家人。因此她於2016年離家出走時,決定投靠他們,不料對方早就算計要把她當奴隸般使喚。
她投靠對方不到一年就被指勾搭同學的姐夫和為對方口交,從此就是她噩夢的開始。
他們一家六口輪流虐待她,向她潑熱油,不許她大小解;除了弄傷她腳趾、耳朵和眼睛,還用鐵鏈把她拴在馬桶旁等,直到她不堪折磨幾乎死去,才將她送院。這一家人卻謊稱,她在入院前2個星期才負傷上門求助,且拒絕報警。
事發時才27歲的受害者已經歷了一年多的折磨,被送到獅城中央醫院時,由於被油燙傷的傷勢嚴重,需要被轉到燒傷部門治療。案件也交由負責警方特別調查組調查組徹查。
這個團隊由10名警員組成,主要負責調查命案,團隊的一員是目前的有組織罪案調查組組長李添發副警監。他回憶起這起案件時仍記憶猶新。
李添發副警監受訪時說,受害者入院後,醫生曾告訴他和組員,她傷口化膿潰爛,導致敗血病,可能熬不過週末。
“當時受害者傷勢太重,完全無法說話。我們立即將涉案的6人扣押在警署進行問話,雖然他們早已串通,對好口供,稱受害者是負傷上門的,但口供中有出入,其中一人說出被告哈斯琳達(Haslinda)曾掌摑受害者,這時我們才開始往這個方面進行調查。”
受害者最初只能點頭 動手指示意
李添髮指出,小組處理的案件當中,多數的受害者送院後不治,如果確立意圖,被告都可能被控蓄意殺人,因此當醫生在一個星期後告訴警方,受害者活了下來,他和同事們特別慶幸。
“雖然她倖存下來,但由於傷勢嚴重,全身包括頭部都被紗布包紮起來,根本不能說話,更不可能錄口供。”
儘管如此,調查人員依然分秒必爭,在照顧到受害者的情緒和狀況的同時,也拿了嫌犯的照片給她認。
“當時我們擔心勾起她的痛苦回憶,她會陷入抑鬱,所以非常謹慎,而她也只能點頭、搖頭或動一下手指示意。當我們讓她看被告一家人的照片時,她頭點得特別猛烈。”
李添發描述道,由於受害者無法言語,很多事發日期等細節最初都無法確定,因此團隊調閱了事發組屋附近的多個警方監控器畫面,尋找蛛絲馬跡。
他也指出,如果受害者最後不治,無法指出自己是幾時,遭遇怎樣的虐待,可能會影響警方所能確立和提控的罪行。因此她能奇蹟般活了下來,不只將施暴者繩之於法,也為自己討了個公道。
警方花了9個月 幾乎天天給她錄口供
李添發說,可能因為受害者當時才27歲,還年輕,康復情況良好,3個月後就出院了。
但是,由於受虐過程長達一年半,她對事發經過的時間點已經記不得,只能靠特定事件或假日追述,所以他幾乎天天得去給她錄口供,過程長達9個月。
“我們也得預備如果6名被告不肯認罪,要進行審訊,得幫受害者做好準備出庭供證。”
他坦言,長時間相處下來發現受害者真的很單純,對施暴者一家並沒有過多的怨恨,並且依然容易相信他人,導致她經常遭人利用。
“我就像是他哥哥一樣,會告訴她自己要小心,以免被人利用。”
他說,受害者現在已34歲,雖然已經康復,能工作、談戀愛,重獲新生,但是她的耳朵、牙齒和眼睛所蒙受的傷害卻是永久的,醫護人員曾提議為她進行修復手術,但可能因為她已經經歷了植皮等手術,不想再動刀,所以拒絕了。
他也發現,經過這起事件後,受害者和家人尤其是她媽媽的關係變得更好了。
為什麼她當時不直接離開虐待者?
李添髮指出,或許很多人心中有個疑問,一個27歲的成人長期受到虐待,為什麼她不離開這個組屋單位?
“就是因為她太天真了,即使經歷了這些折磨,最初還是把施暴者視為家人,認為是自己尿溼褲子等等的錯,才會遭受懲罰。醫生為她進行心理評估後發現,因為她的智商較低,根本不懂得分辨好壞、對錯。”
這起案件歷經數年審理後,6名被告都被判坐牢,最後一名被告73歲的哈斯瑪(Hasmah Sulong)在上個月因嚴重傷害受害者,以及用手指戳傷受害者眼睛等罪名,被判罪成,坐牢17年又10個月。其他被告的刑罰介於3個星期至8年半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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