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为了更有效地处理邻里噪音纠纷,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将推出社区关系处试点计划,首个试点区域为淡滨尼,执行员将被赋予执法权力,以介入因噪音引起的严重邻里纠纷事件,包括在投诉单位安装噪音感应器,以收集客观证据,并对涉及噪音的住户采取适当行动。
根据国家发展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2160起与噪音相关的反馈案例,其中90%可以通过调解解决,10%无法通过社区自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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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视界新闻网》报道,国家发展部于今日指出,将设立社区关系处,赋予团队的官员监管权力,以介入处理严重的噪音相关邻里纠纷事件。
为期一年的试点计划将首先在一至两个组屋区进行,首个试点区域为淡滨尼。
有关机构将在试点计划结束后,审查团队的职责范围和所需资源,以评估是否以及如何在全岛范围内持续推广该计划。
社区关系处只会在邻里间,尝试自行解决纠纷失败后,才会介入。
社区关系处的执行员具备执法经验和基本调解技能,他们有权向相关居民录取口供。
他们也能在获得屋主、住户或市镇会的同意,或社区关系处总干事批准的情况下,进入单位收集证据。
如果案件适合调解,他们可以发出调解指令,要求相关邻居出席调解。
他们也有权发出调解指示、警告或禁止令,要求噪音滋扰者停止噪音骚扰。
他们也可以在发出足够警告,并获得社区关系高官授权后,要求移除引起骚扰的物品。
安装噪音感应器
若在录了口供和初步尝试调解后,纠纷仍无法解决,社区关系处获授权在投诉者的单位安装噪音感应器,作为辅助工具来收集证据。
当局已在空置的组屋试用过噪音感应器,效果十分见效。
投诉者录制的声音记录,通常无法有效确定噪音的音量或噪音来源,而这个噪音感应器就能收集噪音的方向和强度,可以作为确认噪音的工具。
根据公众咨询和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当局制定了了操作框架,以保障居民的隐私,包括噪音感应器的数据将实时传送至新加坡国内的服务器,且仅用于处理目的,并设有严格的访问控制;噪音的原始录音,例如说话内容或噪音,不会被存储。社区关系处执行员将无法收听任何噪音的原始录音。
同时,安装噪音感应器必须得到受影响单位屋主或居住者的同意,或者如果要在公共区域如走廊安装,则需获得管理者的同意。如果投诉者不同意,社区关系处就不会安装噪音感应器。
此外,投诉者可以选择是否要安装噪音感应器,因为有时噪音来源可能与投诉者最初认为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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