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一名35歲婦女分別在不同事件中襲擊一名陌生人、一名警員和一名11歲女童,並威脅一名兒童保護官說要把對方殺死,被判坐牢8個月15周。
《8視界新聞網》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被告對一項蓄意傷害公務員、兩項蓄意傷人和一項騷擾公務員的控狀認罪。法官在判刑時將另外六項類似的控狀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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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被告孩子的隱私,法庭下令不得公佈被告的名字。
法官判刑時告訴被告,她需要更好地管理自己憤怒的情緒。
對51歲男子拳打腳踢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的第一名受害人是一名51歲的男子。
2020年10月19日晚上約11時55分,男子在新加坡芽籠一帶的ABC Bistro用餐,被告和同案的另一名被告則坐在附近。
雙方發生爭執,同案被告把受害人從座位上拽下來,把他拖到餐館旁邊的馬路中央。
同案被告過後拳打受害人的臉部,導致他跌倒。當他躺在路上時,被告對著受害人的臉部拳打腳踢,直到同案被告把她拉走。受害者的臉部因此多處骨折。
掌摑11歲女童致嘴唇割傷
第二名受害人是一名學生。2022年6月19日,被告的的女兒與當時11歲的同學起爭執。在混戰中,被告的女兒被劃傷。
被告後來發現女兒臉部的傷勢,便在一座組屋樓下與同學對質,罵了她一頓。被告掌摑女兒的同學,導致後者的嘴唇割傷。
爆粗口 威脅要殺死兒童保護官
第三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7月15日。被告的孩子被轉介到兒童保護服務處不到幾天後,一名兒童保護官打電話給被告安排面談。
被告在通話時要求兒童保護官把孩子送回家,並威脅說,如果她達不到要求,她將大發雷霆,並掛斷電話。
兒童保護官事後發簡訊給被告,讓她不要爆粗口。被告則在同一天晚上開始向對方發出數則帶有粗話的簡訊,並威脅要“殺死任何企圖奪走她孩子的人”。
兩天後,該官員通知被告,兒童保護服務處將在當天把她的孩子轉移到臨時安置的住處。
被告再次以幾則帶粗俗且具威脅性的簡訊回覆對方。這促使該官員的經理報警。
撞傷警員胯部
兩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10月11日,被告被警方拘留時,對自己被逮捕表示不滿,一名負責護送她的女警官和同伴嘗試讓她平復情緒。
被告開始對兩名警員大喊粗話,然後用膝蓋撞傷其中一人的胯部。她還多次向孩子的老師發送恐嚇簡訊,並咒罵另一名兒童保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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