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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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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3pm 07/08/2024

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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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50令吉零用钱 狮城六旬叔仍到处偷窃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每天50令吉零用钱  狮城六旬叔仍到处偷窃
被告吴冠春多次到同一家超市偷窃食物。(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一名68岁男子的家人,因为担心他花太多钱买万字票和香烟,所以每天只给15元(新币,下同;约50令吉)生活费,不料他到处顺手牵羊,把偷来的鹌鹑蛋、猫山王、面包等都下肚,如今被判4周。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吴冠春(68岁,译音)面对7项罪名,他承认其中4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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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期间无业,家人会帮他支付房租,并1天给他15元零用钱,被告也有领取公积金。

其家人此举是担心被告花钱买万字票或香烟,才会避免给被告一大笔钱。

调查揭露,被告在2023年9月18日早上10时55分,把摆放在超市外面货架上的两盒总值5元9角(约19令吉)的鹌鹑蛋偷偷取下,藏在一个塑料袋,随后快速离开现场。

同年12月17日晚上,被告再次前往同一家超市偷窃。

被告拿起一包价值30元(约101令吉)的猫山王榴梿后,用身体遮住榴梿,随即离开超市。

超市员工看到这一幕,将此事告知经理,后者查阅超市监控器视频,果真发现被告干案,因此报警。

2024年3月19日,被告又到超市偷走3盒总值8元5角5分(约28令吉)的鹌鹑蛋,犯案过程被超市的监控器拍下。

隔天,被告返回超市时被超市经理扣留,被告请求对方放过他,还撒谎说需要带儿子上学。超市经理事后报案。

到了4月19日,被告来到一家糕饼店,趁收银员不注意,从店门口外面的桌子上偷拿一包价值3元4角(约11令吉)的面包,随后逃离现场。

一名顾客看到后告知收银员,收银员随后在附近提款机找到被告,并和他对质。

被告称等一下会回去糕饼店付款,收银员相信被告说的话,转身返回店里,但被告事后始终没有回来付钱。

被告最终于4月21日被警方逮捕。所有偷窃物品,包括鹌鹑蛋、榴梿、面包等,都已经被他吃完;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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