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50岁的流浪汉涉嫌于一周前在夜市肢体性侵年仅15岁的女生,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拒绝让被告保外候审。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是基于被告无固定居所及控方没有建议让被告保外等理由,裁决不批准被告保外候审。
ADVERTISEMENT
被告何克春(译音,50岁)被控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4时15分,在居銮甘榜巴野夜市触摸15岁女生的私处,意图性侵她。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15岁女生于事发当天与母亲到夜市集购买食物,不料却与被告发生争吵,被告伺机触摸女生下体,把她吓得哭泣起来,赶忙跑去向母亲申诉遭人侵犯的经过。
事后,女生在母亲陪同下向居銮警局报案,被告于当天被拘捕归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