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疫情期間沒戴口罩而被拒上巴士,獅城一名男子不僅自行打開車門上車,還用粗話辱罵外籍巴士車長,被法官判監一個星期。他不服判刑,已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控方也認為刑罰太輕,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ADVERTISEMENT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法網發表的判詞,2020年8月19日傍晚5點55分,47歲男子尼瑪爾(Nimal De Silva)在尼誥大道地鐵站對面的巴士站,準備登上一輛新捷運的196號巴士。
當時正是冠病疫情期間,公眾外出乘搭公共交通時都必須戴口罩,但被告當時沒戴口罩,而是以圍脖(neck gaiter)遮蓋嘴巴。
來自中國的巴士車長不確定圍脖是否符合規定,而沒有立刻讓被告上車。他聯絡運作中心求證,並示意被告要戴口罩。
被告感到不滿,他按下巴士車外的按鈕把車門打開,然後上車質問巴士車長,並用手機進行臉書直播。
被告用歧視言語辱罵車長
他還使用了一些帶有種族歧視和仇外語言辱罵巴士車長。
巴士車長努力向被告解釋他只是按照規定辦事,尋求他的諒解,有乘客見狀也試著勸架,遞了個口罩給被告,但被告卻拒絕乘客的好意,繼續滋事。
巴士車長最終只能把巴士停在巴士站,其他乘客也迫不得已下車轉搭其他巴士。
事後,被告面對指控,指他對巴士車長進行言語騷擾。他否認罪狀,要求對指控進行審訊。
控方傳召了巴士車長出庭供證,他說事發時只示意被告要戴口罩才上車,但被告自行上車後情緒激動,還說了一些他聽不懂的話。
由於被告事發時進行臉書直播,剛好錄下案發過程,包括他說的話。控方認為,他說的“讓中國人在新加坡工作,這就是問題所在”,也用粗話問候了巴士車長,這些言語構成對巴士車長的騷擾。
被告稱和巴士車長“雞同鴨講”
答辯時,被告宣稱從小就患有溼疹,案發時耳朵有點發炎。冠病期間,他一直戴圍脖而不是口罩,但從來沒遇到不能外出或被阻止搭公交車的問題,偏偏該巴士車長不讓他上車。
案發時,他自行打開車門上車後,發現無法和巴士車長溝通,但他從巴士車長的肢體語言斷定巴士車長對他沒禮貌,還要報警,但他其實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他稱自己和巴士車長“根本沒法溝通”,他也認為巴士車長說了一些他聽不懂的話。
被告:若能有效溝通即不會產生不快
他還說,如果巴士車長能講英語,能溝通,就不會發生不愉快。 對於自己說的話,被告辯稱他的意思是前線工作者,如巴士車長,業者應確保他能用英語溝通,避免產生誤會,他沒有辱罵騷擾巴士車長。
法官最終認為被告的辯解難以令人信服,判他罪名成立。
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2至3個星期,被告則稱用圍脖取代口罩並沒違法,懇求法官判他罰款1500元(新幣;約4997令吉)就好。
法官表示,案件不是要判定戴圍脖是否違法,但被告的言語確實對巴士車長造成了騷擾。
法官還說,即便可戴圍脖,被告也不能如此辱罵巴士車長,何況他還拒絕了其他乘客遞給他的口罩,而選擇直接在社交媒體上直播,讓更多人看到事發經過。
法官考慮了所有因素後,判被告坐牢一個星期。控方和被告雙雙提出上訴,被告目前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