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訊)六旬羅裡司機涉嫌於一個月前在住家強姦熟睡中的未成年養女,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承認有罪,法庭拒絕讓被告保外候判。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也諭令案件展期至8月21日下判,以便控方移交審案文件給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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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5名子女的被告莫哈末桑蘇丁(63歲)被指控於2024年7月的某一天晚上,在峇株巴轄巴力士隆一間屋子裡強姦年僅12歲6個月大的養女。
被告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強姦)條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此案由莫哈末祖窪依迪警長主控,他不建議法庭讓被告保外,惟被告以要照顧家庭為由,請求法庭讓他以最低保釋金保外。
案情顯示,被告趁著妻子在樓下休息時,到樓上受害人的房間去,伸出魔爪摸撫她的私處及性侵她。
受害人在事發後並沒有告訴家人,直到有一天,她突然開口向學校老師道出被強姦的遭遇,峇株巴轄福利局官員獲悉此事,於7月25日陪同受害人向警方報案。
被告於當天向警方自首後被扣,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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