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61歲阿叔稱弄丟東西后報警,等了4天卻沒消息,酒過三巡後一氣之下竟拿酒瓶丟警車,如今因破壞公物被判入獄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阿尤布面對一項破壞公物的控狀,另一項惡作劇罪名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ADVERTISEMENT
事故發生在今年4月16日晚上8時40分左右,地點在芽籠路第340號。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在附近喝了6瓶酒,經過事發地點時,看到一輛警車。被告突然拿了一支酒瓶丟向警車,酒瓶擊中擋風玻璃後碎了一地,被告立刻逃跑。
正在附近查案的警員看到被告丟酒瓶,與同事同時追了上去,當場逮捕被告。
被告稱,4月12日因弄丟東西報警,負責案件的調查官卻沒跟他跟進。被告事發當天看到警車時一時生氣才會丟酒瓶。
警車的擋風玻璃受損,維修費達2600新元(約9000令吉),但被告至今未作出賠償。
案情顯示,被告是在假釋期間犯案,因此必須多坐牢95天。另外,被告原本應接受鞭刑,但他年過50歲,因此法官判他多坐牢4周代替,總刑期為4個月4周又95天。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