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咯3日讯)旧有电灯柱设于居民住家范围,要求国能移走电灯柱却被要求付费2000令吉,且至今逾半年之久仍未处理,马华彼咯州议员陈宗炮轰国能不负责任。
陈宗表示,彼咯苏丹路两户民宅范围内的电灯柱,是从前道路未建竣前就已设。如今道路建竣,居民要求国能移走住家范围内的电灯柱,却被要求缴付2356令吉31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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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灯柱所在的位置属于居民的土地范围,国能应进行调查。”
他指出,电灯柱和原有的道路都属居民的土地范围,所以居民才会在新道路建竣后,要求国能移走电灯柱,奈何却被要求付款。
他说,他在接获居民反映后,在去年12月要求国能公司处理,但直至7月份的昔县发展行动理事会会议仍未有结果。
“国能不负责任,我会在会议上要求国能尽快处理,解决问题。”
他说,国能若要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必须做好调查,不能增加人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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