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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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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30am 02/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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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巫术”之名性侵少女 七旬男子不认罪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涉以“巫术”之名性侵少女 七旬男子不认罪
新加坡最高法院。(取自8视界新闻网)

(新加坡2日讯)七旬男子被指在六旬女友的指示下,对她未成年的女儿进行沐浴和的“”仪式,在过程中少女。

《8视界新闻网》报道,73岁被告不认罪,与64岁的女友一起受审。被告面对15项指控,包括性侵和非礼未成年人,以及向未成年人展示淫秽物品等。他的女友则面对13项指控,包括合谋性侵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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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女孩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公开被告身份。

根据控方的说法,被告和女友是关系,女友的女儿是在10岁至16岁时受害。

受害者被昵称为“妹妹”。被告与“妹妹”的家人是朋友,他在庙里经营一家诊所,也是舞狮队的教练,时常会到“妹妹”的家里为家中成员按摩。

检察官指称,被告在女友的同意下,对“妹妹”进行了性侵。“妹妹”当时表达了她的不适,但她的母亲被指要她保持沉默,服从被告。

另外,被告和女友也被指在“妹妹”读小学四年级那年,向她展示色情内容。

被告在法庭上否认了多项指控。他说,在厕所里为“妹妹”洗澡时,“没有空间”性侵她,也否认对她进行性行为。

如今已23岁的“妹妹”表示,被告当时会先询问她身体是否疼痛,然后再给她按摩,接着对她进行性侵。

“妹妹”的男友在作证时透露,“妹妹”曾告诉他,被告曾吻过她,她当时把他的舌头咬到流血。

当被律师问及是否真有此事时,被告笑着说:“我这么高,她怎么可能咬我呢?”

被告也称,女友不喜欢“妹妹”的男友,因此要求他给“妹妹”有关男友的建议,但没想到“妹妹”最终对他发怒,还控告他。

案件仍在续审中。被告供证后将接受控方的盘问,再轮到辩方证人供证。

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入狱8年至20年。由于他已超过50岁,因此不能被处以鞭刑。

对青少年进行性剥削的最高刑罚则是长达五年监禁、高达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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