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涉嫌在實裡達快速公路同獅城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生追逐,造成後者死亡的18歲少年,再被加控6項毒品相關罪名。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今天被加控的6項控狀,指他於6月4日在兀蘭通道第502A座組屋,被發現持有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克他命(Ketamine)、硝甲西泮(nimetazepam)、俗稱迷幻藥的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ethylene dioxymethamphetamine,簡稱MDMA)和吸毒用具,以及在同日吸食甲基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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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聘請了律師符禾舟(譯音,Foo Ho Chew),為他辯護。
被告今年6月4日遇上陸交局執法人員祖菲卡(Zdulfika Bin Ahakasah)時,拒絕按照指示停下,跟對方展開追逐,結果在實裡達快速公路往武吉知馬快速公路方向的淡濱尼快速公路出口附近發生意外,導致執法人員死亡。
被告落網之後於6月6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危險駕駛、無照駕駛、持有受管制武器和觸犯毒品法令等6項罪狀,2個星期前被加控一項涉嫌出售Singpass資料的控狀。
被告目前一共面對13項控狀。由於被告犯下其中一項罪名時年僅17歲,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這些控狀當中刑罰最為嚴重的是毒品相關罪名,無論是持有或吸食毒品,若罪成都可被判監禁長達10年、罰款高達2萬元(新幣;約7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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