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為防止執法人員對一名抽菸的少年執法,一名男子竟將少年原本在抽的香菸吞下,並辯稱不知道“吃香菸是違法的”。
《8視界新聞網》報道,最終這名男子因妨礙執法被判罰款1000新元(約3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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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在後港10道第515座組屋樓下發生。53歲的被告拉馬慕迪(音譯)當時在喝啤酒,一名同他毫無關係的少年在他旁邊抽菸,而事發地點設置了明顯的禁菸告示牌。
少年在抽菸時,不巧被執法的環境局人員發現和索要個人資料,在旁的被告聲稱一時衝動,為了防止少年留下不良記錄,便接過香菸吞下,讓少年逃走。
結果,被告在特定地點禁止抽菸法令下,被控妨礙環境局人員執法的罪名。
被告對控狀認罪,但在陳情時辯稱不知道在新加坡吃香菸是違法的。
對此,法官駁斥說,被告是因為妨礙環境局人員行使執法權而被控,並非因為吞下香菸被控,如果他要吃掉所有的香菸,那是他的個人決定,法庭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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