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為陪女兒看韓國男團演唱會,父親向職員謊稱女兒為雪蘭莪公主,自己是她保鏢,想借此混入場,結果因欺騙罪被判罰款5000元(新幣;下同;約1萬7358令吉)。
被告是49歲的獅城男子,他今早承認一項欺騙罪,一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的罪行,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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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告的女兒事發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她的身份。
根據案情,被告的17歲女兒去年11月買了兩張韓國男團Enhypen演唱會的門票,演唱會分別於今年1月20、21日在新加坡室內體育館舉行。
女兒自己出了一筆錢買票,被告則補上差價。
1月20日,被告打電話給主辦方,稱女兒是雪蘭莪皇室公主,自己則是她的保鏢。被告說自己沒有門票,但為了保護“公主”,希望主辦方讓他入場。主辦方答應,還讓被告早點到場。
被告當天穿上西裝,傍晚6時20分左右與女兒以及女兒的朋友到場。主辦方給了被告一個標明他能入場的掛帶,3人比其他觀眾提前入場。
觀看演唱會時,被告站在入口處附近,以便看得見女兒。3人看完演唱會後回家。
主辦方事後起疑,調查後發現被告的女兒根本不是雪蘭莪公主。被告與女兒隔天再次回到室內體育館看演唱會時,主辦方將他們帶到辦公室,並且報警。
被告今早被判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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