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來自新山的6歲女童廖家慧隨母親廖巧欣到柔佛新山Eco Galleria參加盆舞節時失蹤。
當晚8時30分,廖家慧與家人走散,母親廖巧欣立即與其他攤主一同尋找,隨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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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家慧失蹤的消息傳開後,網民在社交平臺上紛紛貼文協助尋人,許多商家也參與了搜尋行動。
警方於7月22日下午在柔佛依斯干達公主城逮捕了4名嫌犯,並在7月23日清晨4時45分左右,在雪蘭莪州峇冬加里的一家廉價酒店尋獲廖家慧,並援引刑事法典綁架條文調查此案。
這起失蹤案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父母必須教會孩子以下4件事:
首先,時刻留意孩子的動向:父母帶年幼的孩子外出時,應始終關注孩子,以防走失。
第二,正確認識警察:父母應告訴孩子,遇到困難時可以向警察求助,在日常教育中,不要將警察塑造成孩子的“剋星”。
有些父母會對孩子說:“你再不聽話,我就叫警察來抓你”,這會導致孩子對警察產生牴觸情緒,不敢在需要時尋求幫助。
在適當的機會,家長可以通過讓孩子與警察握手或合影等方式,讓孩子對警察產生親切感,增加他們在遇到困難時向警察求助的勇氣。
第三,教會孩子呼救:父母應教孩子在緊急情況下高呼“Tolong(救命)”,呼救需要刻意練習,就像火災演習一樣。
幼兒園和小學也應普及緊急求助教育,讓孩子們知道在緊急情況下該如何反應。
最後,在危險時做出過激舉動:如果孩子被擄走或遇到侵犯,教他們做出過激舉動以引起周圍人們的注意,例如將桌面的物品掃落地上或砸壞財物。
這類舉動能吸引公眾的注意,也可能讓受損失的人截停受害者和加害者,增加逃生時間。
這起女童失蹤案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希望我們的社區不再發生此類事件,孩子們在面對緊急情況時都能正確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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