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訊)去年在居鑾佔美新村發生的雞腿魚中毒事件,女死者林秀莞的死亡案今日在新山法庭驗屍庭開庭。
承審此案的法官拿督仄萬再迪將案件定於8月25日過堂,並給予死者家屬時間聘請代表律師。本案主控官則為薛麗法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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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中毒事件造成黃傳新和林秀莞夫婦相繼死亡,他們的兒女黃崑山和黃愛莉今日在法庭外拉起橫幅,指父母的死因沉冤待雪。
女兒黃愛莉告訴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案件今早9時許在新山法庭開庭,她和三哥以死者家屬身份出庭。
她指出,她於本月初接獲法庭文件,通知她身為案件死者家屬者出庭,因此昨日從吉隆坡回到家鄉,再於今日到新山出庭。
來自佔美的黃傳新(案發年齡84歲)和林秀莞(案發年齡80歲),於2023年3月25日食用雞腿魚後中毒。
林秀莞在當天去世,遺體較後進行解剖查證死因。黃傳新則在居鑾中央醫院加護病房掙扎了15天,依然沒有出現奇蹟,後於4月8日早上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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