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25日訊)53歲的炸香蕉糕小販涉嫌於一年前肢體性侵年僅12的外甥孫女,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他請求法庭開庭審訊。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依萬聽取被告以收入微薄及要照顧家人為由,請求讓他以最低的保釋金保外後,批准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並把案件訂在8月25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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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諭令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及證人,同時每月必須向峇株巴轄警局報到一次。
被告阿都卡林(53歲,已婚)擁有吸毒、肢體性侵及以危險武器傷人等5項犯罪前科,也曾入獄服刑。他在通譯員唸完控狀後,表示不認罪。
案情顯示,受害人是被告的外甥孫女,與母親居住在峇株巴轄萬蘭高原。每天放學,她都被母親暫時寄放在峇株巴轄巴力比拉的親戚家。
案發時,被告來到上述地點探望受害人,在獲悉受害人感覺疲憊時,就假意為受害人按摩,不料卻向受害人伸出魔爪,觸摸她的私處。
受害人受到性侵後,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創傷,經常在夜間發惡夢及哭泣,在姐姐的追問下,方透露被姨公性侵的遭遇。
在姐姐的陪同下,受害人於本月18日向警方報案,被告於本月20被警方拘捕歸案。
被告面對一項肢體性侵的指控。依據控狀,指他於2023年2月某一天中午12時,在峇株巴轄巴力比拉一間住家觸摸年僅12歲的小女生私處,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4條文下受罰。
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今日的庭審過程中,主控官丹尼爾副檢察司原本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52B條文,以受害人有被幹擾的可能性等理由,不建議讓被告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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