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新加坡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與盛港市鎮會,同5名早前被起訴的理事,透過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的調解,以互不追究的方式和解。
這意味著雙方已終止訴訟並放棄索償,結束這場歷時8年、涉及超過3370萬元(新幣,下同;約1億1709萬4357令吉)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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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會反對黨領袖兼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昨日傍晚在個人臉書頁面宣佈這項消息。
他也向《聯合早報》證實,和解是在當天達致的。
被起訴的市鎮會理事分別是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前秘書長劉程強、畢丹星,以及蔡志泓和符策涫。
這場官司起因是工人黨2011年在阿裕尼集選區勝選後,直接委任支持者侯文芳與盧仲明出任管理代理,但市鎮會理事在監管市鎮會付款方面出現疏失。
市鎮會委任的獨立委員會在審計財務後決定提出民事訴訟,追討超過3370萬元的款額。案件2017年開始審理。
2023年7月7日,以新加坡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五司裁定,劉程強、林瑞蓮和支持者侯文芳夫婦,在監督市鎮會付款方面有嚴重疏失,須為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的損失負責,畢丹星等3人則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盛港市鎮會一案,被起訴7人則都要負責。
同年11月29日,上訴庭五司發表判詞,裁定兩個市鎮會須支付應訴方的上訴費用和支出,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總共須付近16萬元(約55萬5937令吉)的訟費,和約1萬7000元(約5萬9068令吉)的雜項開支。
盛港市鎮會總共須付約19萬元(約66萬零175令吉)的訟費和近2萬元(約6萬9492令吉)的雜項開支。
被起訴各造向兩個市鎮會賠償的金額,原本應由高庭審理。隨著雙方以互不追究的方式和解,這場民事訴訟就此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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