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稱老友欠240萬元(新幣,下同:約833萬6472令吉)不還,新加坡一 家上市公司的董事追討不果後一時氣憤,失手將年邁老友推下樓造成後者骨折受傷流血送院,涉事董事長罪成後今日被判坐牢13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道,承審法官下判時也勸被告面對私人糾紛時,可採用更文明和平的方法,而不是用這樣的暴力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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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的被告柯建強(譯自Khua Kian Keong)面對一項蓄意重傷人的罪狀,指他在2021年1月13日,在位於新加坡卡爾路的辦公室,將74歲的陳杜漢(譯自Tan Tock Han)推下樓,造成他骨折受傷。
案經審訊,柯建強去年8月份被判罪名成立,法官今天判刑。
柯建強的父親和傷者是世交,兩人曾是打高爾夫球的球友,兩家人交好數十年,被告視傷者為長輩,和他的孩子也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關係。
傷者陳杜漢也是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的榮譽董事。
根據被告,他為了幫助傷者一家週轉,案發前幾年先後借過240萬元給他們,但傷者一家一直沒償還欠款。
案發當天,他到傷者的公司想向傷者先追討10萬元(約34萬7353令吉),以示他們願意還錢的誠意 。
控方指被告討不到錢後動氣將傷者推下樓梯,傷者也說跌下樓前曾感覺被一隻手推了一下。
被告答辯時稱單眼失明的傷者自己不小心跌下樓。
法官根據監控器畫面和被告當下的身體動作,判定是他出手推了傷者。
被告放棄追討欠款 另賠償傷者10萬新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黃慶健今天在庭上替被告求情時說,這是因私人錢財糾紛引起的不愉快事件,傷者一家拖欠了被告高達240萬元的欠款,他只是去追討自己應拿回的款項。
黃慶健也說,被告原本已啟動民事訴訟要向傷者一家追討欠款,但考慮到他們沒有能力償還,也為了表示友好和對傷者受傷一事的彌補,已主動放棄訴訟,寫了一封道歉信給傷者,並另外賠償了傷者10萬元的醫藥費等。
傷者方面也簽名表示接受他的賠償和道歉。
黃慶健說,兩家的恩怨已了結,傷者也已康復,促請法官給予一兩週監禁的較輕刑罰。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1個月,蓄意重傷他人的刑罰也包括鞭刑,由於被告已年過50歲,可逃過鞭刑,法官因此下令他額外坐牢兩個月來代替鞭刑,他因此共需坐牢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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