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違例出租整間組屋、在最低居住年限前空置組屋或購買私人住宅,新加坡建屋發展局過去5年對約800名屋主採取行動,其中約330人罰款高達5萬元(新幣,下同;約17萬3676令吉),約70人因嚴重違規而組屋被強制收回。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建屋局今日發文告強調,組屋主要是作為屋主居住用途,若遭濫用,當局將針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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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局規定,購屋者不論直接向該局或在轉售市場買組屋,須自己居住最少5年才可轉售,黃金地段組屋則要住滿10年。
在住滿最低居住年限(簡稱MOP)前,屋主不可出售或出租整個單位或投資私人住宅。MOP從屋主領取鑰匙後算起,但不包括屋主沒有入住的時間。
即使MOP期滿,屋主若想出租房間或整個單位,仍須獲新加坡建屋局批准。按照規定,出租個別房間的屋主須繼續居住在單位內。
從2019年到2023年,新加坡建屋局隨機展開2萬9000次稽查行動,每個月約500次。當局也針對另外4400個疑似違例案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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