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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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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4pm 23/0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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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员否认于7年前强奸未成年女生 法庭允准以1万令吉保外

*已签发* 柔:新闻:送餐员否认于7年前强奸未成年女生,法庭允准以1万令吉保外
莫哈末韩菲鲁丁(左)在麻坡地庭面控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23日讯)28岁涉嫌于7年前在利丰港大马花园附近的草丛,女生,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

麻坡地庭法官依万也批准案件展期至今年8月25日过堂,以便控方移交审案文件给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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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韩菲鲁丁被指控于2017年11月7日下午1时40分,在东甲利丰港大马花园游乐场附近的草丛,强奸当年只有15岁的小女生。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令第376(1)项(强奸)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在今日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以要负担妻儿的生活费为由,请求法官让他以最低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案情显示,被告在案发时仍是一名技职学院学生。他透过社交媒体认识受害人后,就约她到利丰港兜风,却在大马花园游乐场附近停下车,与受害人到草丛里发生性关系。

受害人回家后向母亲申诉事发经过,并在母亲陪同下于2017年11月27日向利丰港警方报案,被告于同年11月30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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