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訊)昨日凌晨在新山東部疏散大道(EDL)涉嫌撞死本地男子後逃逸的華裔汽車司機,已於昨午向新山南區警方自首,並於今早被帶至新山法庭申請延扣。
該名華裔汽車司機在交警的押送下,於今早8時35分左右抵達新山法庭,身穿紫色囚服的他步入法庭時一直低著頭,全程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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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表示,汽車司機是於昨午3時30分向警方自首,他的尿檢對毒品呈陽性反應。
隨著肇事司機投案,警方的調查方向已從魯莽駕駛導致死亡,改成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即從1987年陸路交通法第41(1)(魯莽駕駛導致死亡)條文,改成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條文。
昨日凌晨4時許,一名三十多歲的本地男子,在東部疏散大道靠近新山市中心0.5公里處的左邊車道步行時,突遭一輛紅色的第二國產撞上,司機肇禍後沒有停下車子,反而急駛逃逸。
男子在事故中頭部重創,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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