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懷有身孕的妻子打算獨自一人回斯里蘭卡探望母親,結果此舉激怒丈夫,憤而要求她墮胎,否則把她和胎兒都殺死。
《8視界新聞網》報道,36歲的新加坡籍男子昨日對一項刑事恐嚇罪名錶示認罪。另一項刑事恐嚇罪和兩項蓄意傷人罪在判刑時也被納入考量。他被判坐牢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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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者,法庭下令不得公開夫妻的姓名。
多年來家暴妻子
丈夫早於2016年就開始對妻子施暴,因對“雞毛蒜皮”的小事感到不滿,而對她拳打腳踢,甚至掐住她的脖子。長達一年的時間內,妻子都未反抗或就醫。
丈夫於2018年繼續對妻子施暴,所打傷的部位一般都會被衣服遮住,以防被他人察覺。
妻子從同年起開始拍下身上傷痕並多次報案。
最嚴重的一次施暴,是丈夫多次用拳頭打她的左臂和腹部。直到妻子報了警,丈夫才停止毆打她。儘管遭受虐待,妻子也沒有申請人身保護令,因為丈夫每次家暴後都會向她道歉。
妻子是於去年3月16日告知丈夫要獨自回斯里蘭卡探望母親。
丈夫聽到消息後感到生氣並恐嚇說:“去墮胎。否則我會拿刀殺了你和胎兒。我會把你們剁成一塊塊。”
受到驚嚇的妻子把自己反鎖在房內並致電母親尋求幫助。母親聯繫被告的父母,不料男子不但沒有冷靜下來,反而堅持要殺死妻子。
被告隔天起床後感到更加生氣並再次恐嚇妻子:“如果我回來時你還在這裡,我會殺了你再把你丟到大街上。”
受驚嚇的妻子趕緊報警。
由於被告長期對妻子施暴,控方因此要求判處被告監禁6至8個月。
若刑事恐嚇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若是蓄意傷人,可被判坐牢最長一年,或罰款最高1000元(新幣;約35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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