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待职少年与未成年少女躲在被窝下“滚床单”,被深夜起身的母亲发现,少年于今日面控强奸罪时承认有罪,法庭将案件展期至8月20日过堂。
由于被告在犯罪时年龄只有18岁,仍是一名年轻犯罪者,承审法官阿布峇加谕令昔加末福利部官员提呈被告的身世及社会背景报告,以便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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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森美兰芙蓉的被告被控于2024年7月11日凌晨2时,在昔加末甘榜爪哇的受害者住家睡房内,强奸年仅14岁且仍在求学的受害人,牴触刑事法令第376(1)条文,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是通过姐姐认识被告。案发时,她邀请被告到住家过夜,两人在深夜情到浓时发生性关系。
少女的母亲在半夜起床,听到受害人睡房传来异样的声音,打开房门一看才惊愕发现被告与女儿躲在卧室的被窝下“滚床单”。
受害人母亲于7月11日向昔加末警方报案,被告隔日被警方逮捕。
此外,被告的一名17岁朋友,也于日前在昔加末推事庭承认强奸受害人的姐姐,承审推事沙丽娜奥玛将案件展期至9月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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