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让孩子睡组屋走廊”事件中的56岁父亲,今日遭提控上庭时辩称,自己有将家里钥匙交给孩子,但孩子不愿入屋。
育有2名孩子的被告罗斯兰亚巴斯(从事回收旧物工作)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解释了一番后认罪,却被承审法官驳回,谕令案件必须进入审讯,予以被告证明无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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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于本月7日,晚间10时至9日上午8时之间,让13岁的儿子睡在位于巴西古当一间组屋单位外的走廊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被判罚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认罪时直指孩子不听话,并表示家里的每个成员都有家里钥匙,包括小受害者。
未聘请律师的被告解释和认罪后,承审法官拿督仄万再迪驳回其认罪,主张认罪必须是在无条件下进行,同时给予被告接受审讯以证明自己无罪的机会。
法官过后将案件定于本月29日过堂,同时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本案主控官为莎莉法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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